STCN解读:*ST凤凰重整:普通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草案
从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结果来看,会议以97.44%的赞成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即:以*ST凤凰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3.37亿股,用于偿付公司的各类债务和费用及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而同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但普通债权组表决却并未通过。公告显示,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130家,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20家,超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4.54亿元,未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因此未获通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ST凤凰《重整债权表》,截至债权人会议召开日,*ST凤凰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总额为46.99亿元,其中普通债权为45.74亿元。而在上述普通债权中,民生银行等6家银行的债权合计约11.8亿元。此外,交通银行等3家银行合计拥有的8.63亿元债权仍在走司法程序,未获*ST凤凰管理人确认。据*ST凤凰管理人方面的律师赵南介绍,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尚未确认的部分债权,例如正在走司法程序的部分债权,其债权人也在债权人会议上拥有表决权。因此,当天的债权人会议上,可能有超过20亿元银行债权参与了表决。事实上,根据重整计划草案,*ST凤凰若实施重整,债权人超过20万元的债权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4.6股*ST凤凰股票;以*ST凤凰股票停牌价2.53元/股计算,该部分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仅为11.64%。而这对于银行这类“大债主”来说无疑损失惨重,上述9家银行拥有的债权从8009万元至4.29亿元不等。因此有分析指出,银行方面赞成该方案的可能性不大,这也大大降低了重整草案通过的可能性。不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赵南介绍说,若二次表决仍未获通过,公司管理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裁决。但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ST凤凰则存在被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的风险,彼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曾灿)(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