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黑老大”张加爱与覃春团伙于年相识后,便并纠集张忠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在柳州市柳江区树立恶名。
年4月23日和6月3日,柳州市中山西路一酒吧遭到两次打砸,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柳州市公安局组成“6·3”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侦查,以张加爱、覃春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张加爱自年开始涉足*品,他先是伙同他人,从云南购买*品海洛因运回柳州进行贩卖牟利,到了年前后,他索性做起制*、贩*“生意”,截至年10月张加爱被抓获前,其通过制贩*非法获利共计余万元。
张加爱和覃春团自从年认识后,他们为发展壮大,通过威胁、恐吓、强占等手段强势介入经济领域,排除竞争对手、垄断经营,非法获取在柳江区石场经营、土方工程、沥青路面铺设等经济利益。
不仅如此,该团伙自年起,亲自或安排属下向柳江公安局三任局长等多名公职人员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及其他财物。
年4月23日和6月3日,柳州市中山西路一酒吧遭到两次打砸,酒吧内座椅、屏幕、音响等设备被砸坏,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案发后,柳州市公安局组成“6·3”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侦查,专案组摸排出以张加爱、覃春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去年10月4日,包括张加爱、覃春团在内的1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至此,张加爱和覃春团犯罪团伙覆灭。
今年10月15日上午,以张加爱、覃春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1名成员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等十一人已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将分别追究十一名被告人的相应刑事责任。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