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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6 9:49:00

在天河镇金城村宾村屯沿河边上的石壁上,有四个殷红醒目的大字“天道好还”这四个字的首尾还镌刻有表明意旨和作者的题款,言简意赅,一目了然。前面的题款为“余于民国卅四年八月重摄县篆次冬复任官山路经凤崖书此留念”,落款是“罗人杰题”。大字为阴刻,横跨石辟三四米,高八九十厘米。大字铁画银钩,前后题款刚健秀逸。认直端详,你能够感受到一股刚正而飘逸的神韵。不了解内情的人看到“天道好还”这几个字,都不解其中的深意,陷入一片迷茫,甚至罗人杰是谁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其实,这几个字是年罗人杰第二次辞去天河县县长后去宜山(今宜州区)赴任的途中,回想起在天河的坎坷际遇,感慨万分之余顺手写下的。随后他又请工匠镌刻在石壁之上,作为天河县县长任上甘苦荣辱的一个“留念”。“天道好还”的意思就是指上天可主持公道,善恶终有报应。从这几个字中,我们隐约可以体味到罗人杰郁结于心的那股屈辱、愤怒和不甘。

罗人杰是广西陆川县人,民国二十二年(年)任天河县县长,次年9月卸任,由邕宁人*仲威接任。民国二十九年(年)任宜山县县长,任期是3年,不久之后又遭免职。民国三十四年(年)他再度担任天河县县长。民国三十五年(年)冬又返回宜山担任宜山县县长。在民国二十二年到民国三十五年这十几年间,罗人杰就是在赴任和卸任的反复煎熬中度过的,几度在两地间起落沉浮,天河和宜山成了他生命中两个无法解开的心结。其仕途之坎坷,际遇之艰难,由此可见一斑。

罗人杰为何在这荒僻的悬崖峭壁上刻下这样几个大字?他要传达的又是什么意思呢?为何在离开天河11年之后,他再一次来到天河县出任县长?其中有什么迂回曲折和鲜为人知的难言旧事?这还得从头说起。

年,罗人杰初次到天河县担任县长时,与该县乔善乡乡长吴世兰的上下级关系处得极为糟糕,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吴世兰是当时天河县的一霸,平日鱼肉百姓,横行乡里。惯于不受约束的他,看罗人杰这个外乡人一百个不顺眼,对罗人杰的施*措施表面上虚与委蛇。实际上根本不予理睬,甚至对国民*府的*策法令视若无物,置若罔闻,平日里依然我行我素,胡作非为。乔善乡在吴世兰的把持之下,成了一个独立于宪*之外的法外天地。是可忍孰不可忍。身为一县之长的罗人杰心有不甘却又无计可施。

最让罗人杰难堪的是,年9月里的一天,刚刚卸任天河县县长一职的罗人杰,在完成了*务交接准备离开天河时,吴世兰突然派人送来请柬,请他与新县长一道参加自己的私人宴会,说是表示一下迎送之意。罗人杰心想:冤家官解不官结,何况自己已经卸任,从此与吴世兰再无任何瓜葛,借此机会缓解一下双方积怨似也无妨,便爽快地应邀赴宴。谁承想,他伸出的橄榄枝,吴世兰并不理会。在宴会上,吴世兰对新任县长*仲威百般讨好,千般逢迎,对罗人杰则万般刁难,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搞得罗人杰在宴会上如坐针毡,尴尬至极,这对罗人杰来说,又是一个心灵上的沉重打击。

在离开11年后,罗人杰再次主动要求来天河县任职。此番去而复返,目的很明确:吴世兰,我罗某人又回来了!据说,为了能够实现来天河任职的目的,罗人杰还亲笔给当时的广西省省长*旭初写了一封自荐信,强列要求再次到天河这个偏僻小县任职。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对于宿敌罗人杰多年之后的再次归来,吴世兰毫不在意,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甚至时不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慢慢回味自己当年在宴会上针对罗人杰的一系列“精彩”表演,然后用被子蒙头暗暗发笑。两人积怨多年,本来就是针尖对麦芒,再加上抗日战争期间,桂南一带先于天河沦陷,在吴世兰眼里,罗人杰这个时候再次到天河来任职,无异于背井离乡,四处逃难。此后,吴世兰对罗人杰的抵制和打击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在罗人杰离开天河的这些年里,吴世兰依然当着乔善乡的土霸王,作恶多端。甚至曾强行拆除别人家的房屋,抢走材料去建造他自己的房子。在年冬至年春天河县沦陷的5个月里,吴世兰以乔善乡乡长兼乡抗日救国自卫队的名义。白天标榜爱国,虚假抗日;夜晚则原形毕露,打家劫舍,甚至假扮日本*子到处烧杀抢掠,鱼肉百姓,一乡百姓恨之入骨。

罗人杰当年在天河县担任县长时,因为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社会关系良好。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民心是向着他这一边的。吴世兰在天河沦陷后的种种恶行,老百姓是看在眼里,恨在心上。罗人杰甫一抵达天河,即怀着除暴安良的明确目标,派出专人暗中调查和收集吴世兰的罪状。

吴世兰本来就罪名昭彰,罗人杰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吴世兰的罪行摸得一清二楚。这一天,罗人木一方面召集县*府所有官员在大礼堂开会(防止有人通风报信),一方面暗中派出县警察局所有警察,将乔善乡公所团团围住,缴了吴世兰一干心腹和乡警们的械,逮捕了不可一世的乡长吴世兰,并押送具*府,交由天河县法院依法审讯。天河县法院根据吴世兰的罪行判处其死刑。随后,罗人杰在第一时间把审判结果呈报宜山专署和宜山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审批。很快,宜山专署和宜山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令。将案犯吴世兰上街处理。遵照命令,罗人杰迅速将吴世兰押解到宜山。

罗人杰心想,吴世兰这回总算罪有应得,肯定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了。谁想,吴世兰一到官山便被立即释放,并移居外地(有的说在柳州城区,有的说在柳江具拉堡镇),从此杳无音信,更别说受到什么惩罚了。

事后,罗人杰从知情人口中得知,早在吴世兰收押天河期间,他的家人便用重金把宜山专署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官员贿赂了个遍。于是才有吴世兰“上解处理”的命令,也才有了吴世兰“立即释放”的审判结果。真相大白后,罗人杰愤而辞职。不待接任县长到任即离开天河,避开这深不可测的茫茫宦海,留下几个鲜红耀眼的大字和又一个坚硬得难以下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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