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广西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柳江路*执法大队对大件运输车辆监管不松懈,3月5日,在辖区柳江收费站入口查获并处理一辆货证不符大件运输车辆。
3月5日下午5时30分,柳江路*执法大队接新兴监控报后,立即赶到S31线三江至北海高速公路柳江收费站入口外广场,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核查。
经现场勘验核查,超限运输车车货总长21米,车货宽3.4米,车货总高4.5米,车货总重53.30吨,运输货物是两台装载机(俗称“铲车”)。路*执法人员仔细核对该车所携带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发现该车实际装载货物与所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上所列信息物品名称为挖掘机不相符,该车还存在持证一次性运输两件不可解体物品的行为,且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系统显示该车货总重53.3吨,已超重。
路*执法员当即收回该车所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做劝返处理。此次核查过程,柳江路*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核查工作要求,做好做细现场核查工作,全程拍照、摄像,制作核查活动记录,明确告之当事人事由,此次劝返工作得到当事人积极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柳江路*执法大队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策有效贯彻落实的同时,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辖区广西高速公路事中阶段监管丝毫不松懈,认真开展大件运输车辆监管核查工作,为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