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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1/10 20:03:00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29日讯(通讯员刘春)10月27日,经自治区人民*府同意,自治区统计局印发了《广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举措,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的有效途径,是深化统计管理体系改革,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抓手。

《方案》明确,本次试点的单位为南宁市江南区、柳州市柳江区、桂林市象山区、梧州市藤县、北海市海城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钦州市钦北区、贵港市桂平市、玉林市兴业县、百色市平果市、贺州市八步区、河池市环江县、来宾市兴宾区、崇左市扶绥县,各试点县(市、区)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6个行业的“四上”企业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鼓励各试点县(市、区)扩大试点范围,在全部“四上”企业开展试点,或者选择部分专业全面开展试点。

《方案》明确,年10月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要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并报自治区统计局确认。年11月上旬,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各市和试点县(市、区)工作布置会,安排部署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对市和试点县(市、区)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年11月-12月,在试点企业全面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自治区统计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指导。年1月上旬,自治区统计局择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责任感,把电子台账试点工作纳入当前的重点工作及时部署,全力推进,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主动加强向地方*府汇报,从*府层面推进试点工作,协调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电子台账宣传发动、企业选择、制度建设、检查督促、运行管理、总结评估等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具体要求,要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按进度实施试点,及时反馈试点工作情况。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打消企业推行电子统计台账存在的顾虑,帮助解决企业建立台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条件的市要推动市*府协调相关部门在试点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落实本级试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企业有关资料整理、IT环境设置等所需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点工作,并加强和国家局设管司汇报,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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