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柳州警方」
农村地区的赶圩日,大多是人来车往,非常热闹。然而越是车多人多的时候,交通违法行为越是不容忽视!11月25日是柳江区土博镇的赶圩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的农村执法小分队也来到镇上开展酒驾*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场“热闹”程度堪比“赶圩”。
中午12点,来镇上赶圩的人和车越来越多,一位开着电动自行车、戴着红色帽子的大哥被交警拦了下来,酒精初筛棒显示:大哥喝酒了!
大哥,你之前喝酒开车被我们拦过吧?
这次第三次了……
被拦过怎么不吸取教训咧?
就贪喝了两杯,以为没有事的……
根据现场民警的询问,这位大哥此前就两次因为贪喝小酒,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侥幸上路,被交警拦下后处罚。“我知道错了,下次不会了。”面对这次的扣车,大哥表示愿意接受处理。
在农村道路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等行为也是检查的重点之一。一辆年生产的“嘉陵”牌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车辆的车轮盖和座垫都已经破损,可见这辆摩托车有一定年代了,且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一问之下,该摩托车的驾驶人竟是没有驾驶证的,且经民警查询,该车也早已达到报废标准。
无牌无证驾驶报废的摩托车上路,所面临的处罚可想而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道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被处罚款元,记12分并扣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被处罚款元,并处15日以下行*拘留;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被处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该机动车。
当天的专项行动中,土博镇人民*府工作人员、镇派出所民警和镇禁*办工作人员也在现场配合交警执法小分队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服务,普及宣传酒驾、*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醒村民不要乘坐超员超载的车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教育。
据了解,至当天行动结束,柳江交警农村执法小分队检查车辆余辆,依法查扣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11辆,教育警告轻微交通违法32人次,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同时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效保障。
文
罗笛王铁林图
吕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