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14号)要求及评审有关规定,现对全区农业系列和经济系列农业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日结束之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