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江县糖办原主任科员、县铁办原副主任欧喜才,在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年3月,欧喜才被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年11月、12月,欧喜才先后受到开除*籍和行*开除处分。
2.拉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站副站长韦爱文,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年12月,韦爱文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