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显示,统一归集管理的范围为柳江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住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售后公有住房等物业。
根据柳州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情况,目前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具体数额,按照是否配置电梯而定。
1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2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按照房改价出售给单位职工的公有住房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售房款中按照一定比例(无电梯按20%,配置电梯按30%)提取。
年3月29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且房屋未交付的,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交存;开发建设单位应以幢为单位,在公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之日起30天内,交存其自留部分和未售部分物业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再向购房人收取代垫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办理更名手续。
年3月29日后办理销售手续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销售手续前以幢为单位预交。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其代垫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办理更名手续。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销售手续时,需提交维修资金交存证明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若市民对该*策有相关疑问,也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来源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值班编辑|苏志翔值班主任丨伍蹈值班编委|何继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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