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
为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局办办事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分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吃苦耐劳、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招录岗位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年3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
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含届毕业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46号);
(三)报名时间:
年4月1日至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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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的人员需先行安排跟班学习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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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用
1.经面试、跟班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纪律和监督
1.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
招考部门咨询-?
传真:-
八、本《简章》由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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