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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7 0:52:00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已经于年12月23日在教育部网站公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年3月1日下午,罗小斌校长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积极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会上,罗校长从以下七个方面《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解读。

1、有“法”可依(教育惩戒新规定于3月1日起实施)。

2、强调育人(重拾“戒尺”是为了更好育人)。

3、明确范围(6种情形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

4、细化边界(一般教育惩戒)。

5、细化边界(严重教育惩罚)。

6、把握尺度(七条“红线”教师不能碰)。

7、维护权力(让学校和教师敢管、善管)。

8、公开透明(学生家长不服可以提起申诉)。

9、要有温度(教育惩戒需家校形成与人合力)。

——以上图片摘自《人民日报》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的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古往今来,教师肩负着传承文明、弘扬美德的天职,肩负着培养人才、塑造灵*的使命,在新中国世人瞩目的发展史上,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因此,罗校长在会上强调: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则精神、把握《规则》精髓,领会实质,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老师们认真做笔记。


  本次培训走进了每一位老师们的心灵,促进了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了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必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教师言行、学生规范、家长沟通,全体教职工纷纷表示将用《规则》为标尺,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谐健康发展。

作者:覃柳丽

审稿:罗小斌

摄影:覃柳丽韦思光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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