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候选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各市、各单位自下而上推荐,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评选,拟推荐以下对象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候选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年4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