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期间预防接种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际,决定从2月25日起恢复全市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并向全市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我市有序、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提出如下要求:
一、优先安排可能超过免疫程序时间的儿童和相关疫苗延续针次疫苗接种补种。
二、为减少人员聚集,各接种门诊实行预约接种,分批分次分时段错峰接种,受种者按照门诊通知的预约时间前往接种。
三、在开展预防接种过程中,若发现受种者和受种者的家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告知暂缓预防接种:
(一)感染新型冠状病*的;(二)近一个月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三)近一个月内去过湖北等疫区的;(四)受种者接触的家庭成员中,近14天内有发热症状。四、为更好保护自己和他人,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及所在单位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除预防接种需要,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只允许1名监护人陪同到接种门诊。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门诊前应主动配合门诊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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