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2月14日0时至24时,柳州市新增2例确诊病例。
目前,柳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4例,累计治愈出院患者共7例,其余17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确诊病例涉及柳城县、城中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各1例,柳北区12例,鹿寨县2例,柳南区4例,鱼峰区2例,无重症病例,无危重病例,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其中,已解除隔离观察人,转为确诊病例6人,正在接受隔离观察75人,发函协查外地居住者20人。
病例1:汪某,女,75岁,柳州市柳南区人,为柳州市2月5日确诊病例赵某的母亲,是与赵某有共同生活史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汪某于2月11日因发热由救护车从集中隔离医院就诊,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病例2:周某,男,35岁,柳州市鱼峰区人。患者周某的母亲和父亲,分别于1月10日、1月23日从湖北襄阳乘坐T次列车到达柳州,其父母在柳期间身体无恙,患者周某与父母共同生活。
患者周某于2月12日因出现发热症状,医院收住院,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为阻断新冠肺炎家庭聚集性疫情传播的渠道。专家建议,要突出抓好“四个”重点环节。一是抓好预防措施。家庭成员应避免去流行的疫情地区和人员密集、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活动;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毛巾、口杯等。二是做好隔离措施。从疫情高发地区回柳来柳人员,应立即向社区、单位、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落实相应隔离措施。三是做好可疑症状处置。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向社区、单位、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若有人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其他家庭成员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时,应集中隔离观察14天。四是抓好日常清洁消毒。对餐饮具和茶具采取煮沸或使用高温消毒箱(柜)消毒;对台面、门把手、开关、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地面和毛巾、衣物、被罩等普通织物,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但对织物有漂白作用)。(来源:柳州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