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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14 17:44:00

「本文来源:南国今报」

9月29日上午,柳州市召开《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历经4年立法,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柳州市正式施行的第5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将以“更高、更强、更严”方式保护柳州的“母亲河”。

柳江干流在柳州境内全长.2公里,集饮用、农灌、航运、渔业、发电、纳污、排洪、淘砂、生态等多功能于一体。近年来,经过柳州市全方位的治理和保护,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柳江水质截至目前已连续20个月位列第一。

为了保障流域的生态安全,保持并提升来之不易的水环境质量良好状态,柳州在年初便启动了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先后经过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今年3月31日,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7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据介绍,《条例》共由7章59条组成:分别是总则、规划与监督管理、水环境保护、植被景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发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是柳江流域的全流域和环境全要素,提出了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编制要求,设定了在柳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米范围内禁止新建严重影响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同时还规定改建、扩建条例实施前已全法建成的相关设施、项目,不得增加提成污量。

针对柳江流域的农业污染控制,条例设定了废弃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回收利用、无害处理的要求以及激励措施。为防止畜禽养殖的污水直排,条例明确规定在柳江干流岸线外侧米和主要支流岸线外侧米内,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建设;禁止在柳江干流及汇入柳江干流大埔电站到红花电站河段支流的水体从事网箱养殖。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条例还严格规范了河道采砂行为,明确在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经营性采砂活动。

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实施,体现了柳州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绿色发展的决心,将为保护柳州“母亲河”竖直一道坚强的法治屏障。下一步,柳州市还将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制度,编制总体规划、落实河长制、制定考核评价制度、补偿制度、跨区域联防制度等,推进条例的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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