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帮助解决因案受困,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9月28日上午,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3起案件共7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共计2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生活的燃眉之急,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智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毅参加了发放仪式。
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智华(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毅(右2)
案情简介
●案件一:韦某将自己的前妻覃某甲杀害,被判处死缓,现两人的三个未成年人的孩子由70余岁的外公覃某乙抚养,生活困顿。与柳州市检察院进行两级救助,本院此次救助6万元。
●案件二:张某因劝告对方不要随地小便在年被四人打成重伤,造成眼睛残疾,无劳动能力,家中三个女儿读大学,妻子也是残疾人,生活艰难,十几年来被告人陆续被判,但张某仍然未得分文补偿。本院此次救助9万。
●案件三:覃某、蒋某的儿子被人故意伤害致死后,家中留下三个幼儿,两人年老又常年患病,无劳动能力,因此变故也欠下许多外债,生活异常艰辛。与柳州市检察院进行两级救助,本院此次救助5万元。
在发放仪式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智华向被救助人解释了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标准和救助意义,对被救助人的家庭生活面临的困境表达了关心,建议被救助人要将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鼓励他们积极的面对生活,顺利度过眼前的难关。
“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及时救助,让我们看到生活的希望。”领到司法救助金的张某表示。
柳江区检察院始终把国家司法救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形式,今后,我院将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坚持应救尽救、救急救难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案件当事人及时进行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温暖。
作者/来源:柳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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