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法院参与诉源治理亮点纷呈
人民法院为人民。自诞生之日起,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便是中国法院最鲜明的底色。柳州市两级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各基层法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亮点纷呈。
城中法院
城中法院联动化解“双减”影响下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城中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改革,在诉前阶段成功化解辖区内教育机构因“双减”政策落实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矛盾风险。通过充分增进诉调对接,借助部门联动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城中法院与区教育局及社区街道协调配合,运用“诉讼辅导员引导分流+法官参与指导+调解员驻点调解+书记员全程辅助”模式促成余件教育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完成司法确认,调解成功率达94.71%,为系列案件开展司法确认工作提供了有效参照示范。
鱼峰法院
鱼峰法院成立广西首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鱼峰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优势,在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整合进驻法院的诉前调解力量,获司法局批准,于4月1日在法院成立广西首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由具有丰富诉前调解经验的退休法官、社区调解员组成,专职负责对法院委派的诉前调解案件进行调解,实现纠纷就地受理、化解和司法确认。调解委员会成立一个月以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高效、专业、经济的特点和优势,共有效化解纠纷余件。
柳南法院
柳南法院成立广西首家执行和解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执行和解方式的效用,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柳南法院于年3月4日成立全区首家执行和解中心,集中力量将执行和解工作推向更高水平。执行和解工作分为案件执行前和解和案件执行过程中和解两部分,配备有专门的和解团队。同时,该院还配套出台了《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最大化快速实质化解小标的额案件以及系列案,减少强制执行过程的矛盾激化,实现“案少”与“事了”的相统一。中心成立当月,共受理各类执行和解案件余件,和解到位标的余万元。
柳北法院
柳北法院“24小时自助服务”
柳北法院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放置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和智能文件交接柜两台智能设备。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进行自助立案、查询案件进展、风险评估、缴费计算、诉讼辅导;可以通过智能文件交接柜自如实现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材料、信访投诉材料的流转。通过“24小时自助服务”,当事人不需要通过安检进入法院,亦可以在非工作时间享受到诉讼服务,方便当事人对诉讼活动进行灵活安排,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推动诉讼服务不断向更加优质、精准、高效、便捷提升。
柳江法院
柳江法院联动警务助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柳江法院积极探索警务助理协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该院与各镇综治中心联合发力,由法院对综治中心的警务助理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警务助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参与到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中,从源头上避免纠纷成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以司法助力乡村振兴。
柳城法院
柳城法院分类化解矛盾纠纷
柳城法院对收案诉前五类案件金融借款、物业纠纷、家事纠纷、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适用调解前置程序。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将案件委派给妇联、司法所、村委、交警等不同的特邀调解员,组成有针对性的调解团队,实现精准研判、迅速化解,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推动诉前调解数占一审民商事收案数比例不断提升。年以来,柳城法院通过分类化解交通事故、物业、商品房、民间借贷等案件件。
鹿寨法院
鹿寨县平山镇诉源治理合作工作站
年7月鹿寨法院中渡法庭与平山“老师父”调解团队签约成立鹿寨县首个乡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平山镇诉源治理合作工作站。平山“老师父”调解团队主要由退休教师、老党员、老村干组成。通过利用“老师父”深厚的文化功底、丰富的社会阅历、扎实的农村经验、强大的人脉资源,在平山辖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建,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调解、诉讼”一站式服务。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的发生,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
融安法院
融安法院构建“网格化+调解积分制”
年以来,融安法院主动融入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对潭头乡大岸村诉前调解工作投入多元化解经费1.8万元,以点带面,联合乡村推出“网格化+调解积分奖励制”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六个一”工作模式、落实“一小时”快速处纠机制、兑现调解积分奖励,指导鼓励乡村调解员积极参与本村矛盾纠纷的化解。截止年一季度,该村调解员已诉前调解18件涉及林地、山地纠纷的案件,调解成功15件,化解成功率达83.3%。潭头乡大岸村“网格化+调解积分制”走出了一条通过“小积分”化解“大矛盾”具有乡村特色的诉源治理新路子。
融水法院
融水法院设立“巡回办案点”
融水法院在四个人民法庭驻点外的其余16个乡镇全部挂牌设立“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点”依托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官挂点联络机制,每个巡回审判点分别确定一名员额法官和一名人民调解员担任联络员,共同承担诉讼服务、诉讼指导、多元调解、诉调对接、网上立案、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监督联络八大工作职能,构建幅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旨在畅通诉讼渠道,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协助基层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使矛盾真正化解在最基层。
三江法院
三江法院“嘎琵琶”调解
三江法院根据案件辖区侗族人口多的特点,积极邀请侗族歌师通过“琵琶弹唱调解法”协助法官调解案件,将当地侗族群众的传统观念、优良习俗,结合普遍认同的夫妻情谊、尊老爱幼、男女平等、互谅互让、和谐相处等价值追求表达出来,努力让长期生活在侗族村寨里的当事人取得理解或共鸣,再加上侗语法官的释法析理,从而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更多的诉讼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龙城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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