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此前今妹说过的
文昌大桥有无人机抓拍违章驾驶吗?
相关报道:即日起,文昌大桥将有无人机抓拍违章!交警蜀黍:还不止这里
本月底,无人机执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同时还有高清“电子眼”一同上岗
所以,老司机们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
就会被!拍!到!了!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柳州市道路交通实际,交警部门现定于年6月29日零时起,在柳长路、古灵大道、双沙大道、江湾大道、三合路、君武路、国道(北部生态新区路段)、石虹路等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无人机),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信息采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
柳江城区道路“限行”有调整
为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柳江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定于年6月29日零时起,每日(7:00至9:00;11:30至12:30;17:30至19:30)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驶入柳堡路、南环路柳江段(宜柳高速柳江出口至南环路与航岭路交叉路口)、瑞龙路南段(柳堡路路口至乐都路路口)、柳工大道(柳堡路路口至乐都路路口)、兴柳路(柳堡路路口至柳江公安分局)、马平路、练家坡路、乐都路、商贸街。
届时,原柳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中型(含中型)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限制通行的通告》废止。
限制通行时段,敬请行经上述路段的限行车辆绕道行驶,对违反规定驶入限行管制路段的,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
柳州交警
值班编辑丨陈枫
值班主任丨杨建林
值班编委丨陶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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