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日前,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柳江区有一家企业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饮用水,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
1月30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开展突击检查,现场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装车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柳州市某饮品有限公司的预包装饮用水。检查发现,该企业为新搬迁到柳江区的生产企业,近期正在试机生产,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成品库的桶预包装饮用水依法进行查封,并现场抽样35桶送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同时立案调查。经检验,上述抽检样品中有一批次产品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和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饮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行*处罚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被依法查封的桶预包装饮用水,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元。
4月10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没收该企业的桶预包装饮用水通过无害化处理的方式全部进行拆解销毁。
(通讯员覃柳莹谭桂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