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战略方针,柳江法庭于年设立了“涉旅游案件绿色通道”,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服务快速发展的旅游业。
年8月,县人民法院在柳江镇成立了眉山市首个“旅游审判庭”,后更名为“洪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和旅游审判庭”,并建立了以审判庭为核心的旅游纠纷化解平台,通过诉非衔接工作机制开展涉旅游案件的调处和审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洪雅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涉旅游案件绿色通道
联合调处化解涉旅纠纷
在服务旅游发展过程中,审判庭秉持不缺位、不越位、相互配合、齐力化解的原则。如发生涉旅纠纷后,首先由景管委、工商、旅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处,在矛盾尖锐、分歧较大,上述部门无法化解的情况下,法庭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提供法律意见、邀请调解、诉前调解等形式,对涉旅纠纷进行联合调处。
调解纠纷
截止目前,审判庭受理涉旅案件40余件,结案率%,调撤率达80%以上。接受辖区景管委咨询或参与协调解决的涉旅纠纷30余件。
创新机制提供优质服务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审判庭创新提出“四三二一”工作机制,为涉旅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四快
对涉旅案件实行快调、快立、快审、快执。
三就
对此类案件做到就地调处、就地立案、就地审理,提升办案效率,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定
旅游审判庭加强与景管委、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旅游行业动态。
通过进景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法律七进”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重点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帮助树立依法经商、诚信经商的意识,创造良好的旅游经营氛围,从源头上减少涉旅纠纷的发生,维护洪雅县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
一案一回访
结案后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游客或商家对纠纷调处的满意度,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并对当事人需要咨询的问题进行充分解答。
宣传旅游法律知识
通过不懈努力,辖区内旅游经营环境持续向好,满意度持续升高,受理涉旅案件逐年下降。其中,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的狭义的、传统的典型旅游案件更是屈指可数。
强化宣传多举措便民利民
审判庭在软硬件上采取了大量的便民、利民举措,比如设置医药箱、饮水机,张贴“老乡请喝水”“老乡请坐”等友情提示,给当事人提供一个温馨的诉讼氛围,缓解其心理压力。通过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立案、四川高院“微法院”网上立案,POS机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