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拟进行委托理财
新安股份(600596)公告,为提高资金效益,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在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运用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5%的总额、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进行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授权有效期为二年。
根据公司2011年三季报,公司净资产约为42亿元,照此近似估算,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总资金最高额可能高达10亿元,单项投资的最高额则高达4亿元。去年三季度末,新安股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