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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官员被双开
还有多则违纪违法案例
合浦县山口镇*委书记廖锡武被双开
据合浦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合浦县委批准,合浦县纪委监委对合浦县委委员、合浦县山口镇*委书记廖锡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经自治区监委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廖锡武身为*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目无法纪,对*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纵容、包庇他人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不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名贵特产;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损害*群、干群关系;追求低级趣味,参与*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廖锡武严重违反*的*治纪律和*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锡武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柳江区通报4起不动产登记领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蒋东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年至年2月,蒋东华在担任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副股长、行*审批股副股长,柳江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或其他相关事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万余元,其个人实际所得万余元。年6月,蒋东华受到开除*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0月,蒋东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2.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工作人员韦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年9月至年5月,韦毅在担任柳江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万余元,其个人实际所得万余元。年6月,韦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0月,韦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3.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工作人员熊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年10月至年4月,熊桃在担任柳江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单位同事、房产中介人员、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加急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从中以“加急费”的名义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27万余元,其个人实际所得26万余元。年5月,熊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熊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4.柳江区百朋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原工作人员韦国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年至年,韦国敏在原柳江县国土资源局拉堡国土资源所工作期间,与蒋东华合谋,利用蒋东华职务上的便利,在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张加爱(另案处理)等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蒋东华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万元,其个人实际所得51万元。年6月,韦国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0月,韦国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柳江区纪委监委)
兴安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兴安县界首镇和平村“两委”干部违规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发放补贴问题。年8月,界首镇和平村“两委”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将部分村集体征地补偿费以造册的形式一次性发放村“两委”干部年9月至年9月的误工补贴共计000元。*总支部书记彭祥洪、村委主任谌家林、村委副主任熊宗柏、团支部书记王田生、*总支部委员唐咸远平均每人领取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年9月,彭祥洪、谌家林、熊宗柏、王田生、唐咸远分别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兴安县纪委监委)
贵港市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医院乱收费、多收费,造成新农合等医疗保险资金损失等问题。年12月至年12月间,医院有份病历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涉及金额共31.万元,造成新农合等医疗保险资金损失共28.万元,并且被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通报曝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医院原院长甘圣瑜,*支部书记、财务科科长阮柱静,医院原副院长、大湾卫生院院长林峰,医院副院长、时任外科主任郭万海,医务科主任侯晓飞等5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医院管理不严,对临床医生、护士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医院发生乱收费、多收费的行为。年7月,甘圣瑜受到*务警告处分,阮柱静、林峰、侯晓飞分别受到*务记过处分,郭万海受到*务降级处分。医院已将违纪款退回桂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账户。
2、平南县镇隆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年,平南县镇隆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作为负责镇隆镇辖区国土资源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单位,在巡查时发现镇隆镇下良村七莲塘屯存在多处农用地被违法取土的问题后,没有及时对涉嫌违法取土的主体,用地位置、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核查,致使韦×琼等4人违法取土行为未被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制止,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刘信金作为镇隆镇人民*府分管镇隆镇土地、村建工作的领导,蒋朋成作为负责镇隆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全面工作的站长,咸兆武作为镇隆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副站长,谢锦富作为镇隆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小组长,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巡查工作不到位,监督管理工作不力,致使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毁坏。年8月,刘信金、蒋朋成、咸兆武、谢锦富均受到*务警告处分。
3、覃塘区平龙水库管理委员会平龙水厂干部陈志茂违规挪用村民农田灌溉水费的问题。陈志茂在覃塘区平龙水库管理委员会三里水利站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征收三里镇吉塘村、隆兴村的农田灌溉水费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年1月至年2月,擅自挪用了其所征收到村民交来的4.万元水费作为个人生活开支使用。年4月,陈志茂受到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已追缴。(贵港市纪委监委)
来源丨广西纪检监察网、贵港纪检监察网
编辑丨朱映伊
责编丨陈佳嘉
值班主任丨*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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