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宁晚报
6月17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自6月17日22时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通知称,经会商研判,6月17日至21日我区有持续性大范围暴雨,柳江、洛清江、桂江、蒙江及西江中下游等江河可能全线超警,特别是西江可能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或特大洪水(相似于年6月量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Ⅱ级应急响应摘录)
一、汛情信息
(一)监测
全区各级气象、水文、海洋、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加强雨情、风情、水情、风暴潮、山洪和地质灾害等监测,准确快速获取相关监测数据,及时发布精准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分送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发布
全区各级气象、水文、海洋、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网络、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