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早期症状图片 http://m.39.net/pf/a_4678322.html “谢谢公安,让我终于有了户口!”
3月30日下午,当63岁的老人韦某烈从柳州市公安局穿山派出所户籍民警蓝燕手中接过写有其名字的户口本时,其发自内心地向民警道谢,感谢民警帮助他摘掉了63年“黑户”帽子。
近日,蓝燕警官在辖区内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时,获悉了住在某村的村民韦某烈现年63岁了,还没有自己的户口,没有户口给其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影响到了他各种保险和补助的办理。为了尽快帮助韦某烈摘掉“黑户”帽子,蓝警官多次到韦某烈居住的村屯进行了走访,询问了村委干部和韦某烈的邻居,弄清楚了韦某烈多年没有户口的原因。
原来,韦某烈年出生在百朋镇,刚出生的时候,家人因为户籍意识淡薄,一直未替其申报户口,韦某烈在二十岁的时候,因在浙江省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韦某烈从浙江回到了穿山镇生活,在穿山镇结婚、生儿育女,一直居住在穿山镇某屯至今。
蓝警官弄清韦某烈的情况后,及时帮助其整理好了办理相关入户所需的材料,并开辟绿色通道上报上级户籍部门审批。3月30日下午,经上级户*部门审批同意,蓝警官成功帮助韦某烈办理好了入户手续。
民警提醒
拥有户口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无论老幼,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只要材料齐全,公安机关户籍部门会及时帮助办理,详情请向当地派出所咨询。
文案
唐昭平
编辑
龚芳芳
审核
韦茂
发现黑恶势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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