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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行政处罚书为何连面包名都傻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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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记者在柳江区人民*府门户网站上各部门信息公开内容一栏,看到了一份“特别”的行*处罚信息公开表及《行*处罚决定书》。记者用电脑鼠标点开表格发现,主角“蓝×红豆面包”,在公开表和《行*处罚决定书》里出现了好几个身份,如:“蓝莓红豆面包”“蓝葡红豆面包”“蓝蒋面包”“蓝荔红豆面包”“蓝拣红豆面包”。

据了解,行*处罚决定书是行*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试想一下,如果一份在*府门户网站公示的行*处罚书,满篇都是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云的“蓝蒋面包”“蓝荔红豆面包”“蓝拣红豆面包”,这不是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笑话,说古时一秀才名叫鍚荼壼(yángtúkǔn),因犯事被捉拿。鍚秀才被抓到县衙,县官一看名单,感到很好笑:“这个人什么名字不好叫,怎么叫个锡茶壶?”然后传话:“传锡茶壶上堂”,吆堂威的跟着一吆喝,大家哈哈大笑。不知道的,好笑竟然会有人的名字叫锡茶壶,知道的,笑县官不认得鍚荼壼三个字。朝堂之上,审理犯人本是很严肃的事,但一个锡茶壶让一个严肃的事大打折扣。

语言文字是人类记载、传递、交流信息的工具。因此,使用这种工具,不论是哪一种语言文字都要求纯洁、严格、规范。反之,则会产生误解、误导的作用,带来不必要的矛盾。行*处罚文书的严肃性毋容置疑,照理说文书要上传,需要相关人员仔细审查,然后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查,在认认真真审查合格后才可能上传,真不知道这样一份错别字连篇的文书是如何上传的。

在其位,谋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食药监的每一个*员干部,作为执法人员,应该清楚自己出示的行*处罚文书发法律效力,应该知道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但却出现了让人看不懂的低级错误,这说明起草这份法律文书的工作人员存在敷衍了事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说明他的领导存在懒*思想,对下属的行为放任自流,未尽到审查的责任。

法律文书出现错别字,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对这样责任心丧失的*员干部,相关部门应该严肃问责追责,以此教育警示官员,让他们敬畏自己手中的权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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