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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已婚失忆呢,别骗我by爱哈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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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失忆呢,别骗我》作者:爱哈哈的小刀


  《已婚?失忆呢,别骗我》作者:爱哈哈的小刀


  文案


  时南见到新公司的大老板时很惊讶,这不是他新婚没几天的老公吗?


  但大老板用陌生的眼神看着他:“你谁?想靠潜规则上位,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时南:?????


  昨天晚上还抱在一起,今天就不认识了?


  时南这才发现宋林笙有个毛病,白天没有晚上的记忆,晚上没有白天的记忆。


  白天的宋林笙:离我远点儿。


  晚上的宋林笙:过来抱一下。


  某一天,宋林笙从家里的一个隐秘角落里发现了自己的结婚证,而上面的结婚对象竟然是那个在公司每天都要骚扰他的一百八十线小演员。


  结婚了?别骗他,他有失忆症。


  宋林笙拿着结婚证找时南问清楚。


  时南瞥了一眼,不在意道:“哦,是我,怎么,要离婚吗?”


  宋林笙犹豫了,问时南:“你愿意同时拥有两个老公吗?”


  时南:“……”你怕不是对你自己有什么误会。


  白天的宋林笙:晚上你俩都做了什么?


  晚上的宋林笙:白天你俩都做了什么?


  时南统一回复:做绿了你的那些事儿。


  时南被问烦了,干脆将白天的宋林笙和晚上的宋林笙拉了一个群,让他自己问自己。


  排雷:失忆梗,非双重人格


  内容标签:强强情有独钟娱乐圈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时南,宋林笙┃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每天都想揍老公


  立意:对梦想的追求奋斗和对爱情的向往

第1章


  结婚了。


  这就结婚了?


  时南看着手里新鲜出炉的红本本,确实,他刚刚领证结婚了。


  跟一个见过三,不,四次的人。


  时南他爸住院的时候,医院做义工,两人便是在他爸的病房见到的。


  第一次见面互相点头问好,第二次见面互相介绍了姓名,第三次见面相谈甚欢,第四次见面定下婚约,第五次……


  对,这是第五次见面,他俩将证领了。


  时南偏头看向站在他身边的人,男人长得很高,时南一八三站在他身边还矮了许多,估摸着他得一米九。


  “结婚快乐。”时南说。


  “结婚快乐。”宋林笙低着头看手机,并未抬头。


  “我看你不咋快乐啊?”时南故意调侃。


  宋林笙终于看向他,眉头微微皱着,问的特别认真:“怎么样算快乐?”


  “嗯……”时南想了想,拇指与食指伸到他嘴边做了个手势,“笑一个。”


  宋林笙面无表情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用尽全力扯了一下嘴角。


  时南笑到不行。


  “一起吃顿饭吧。”宋林笙提议。


  “好。”


  宋林笙选了一家自助餐,两人到时人还挺多,等了一会儿才排上号。


  这是两人一起吃的第二顿饭。


  上一次吃饭是上一次两人商量结婚时一起吃的,吃的火锅,当时宋林笙问他能不能吃辣,时南说无辣不欢,于是两人便点了一个辣锅。


  时南吃的很欢畅,等他发现宋林笙脸上布满汗水,嘴唇都肿了的时候已经接近尾声了。


  时南相当无语,问他:“你不能吃辣为什么不说?”


  当时宋林笙说:“我听说吃辣锅的人不喜欢吃鸳鸯锅。”


  时南觉得这人傻透了。


  这次时南指着整个餐厅:“宋先生,想吃什么吃什么,不用迁就我。”


  宋林笙应该也是想起了上一次的事情,可能是觉得有些难为情,没说话。


  时南挑了一下眉,突然凑过去抬眼瞅他:“干嘛,不好意思啊?”


  宋林笙垂眼对上时南清亮的眼睛,然后突然伸手勾了一下时南的肩膀:“走,今天还是吃火锅吧,辣锅。”


  “别,别,别。”时南忙避开他的手,笑着求饶,“我错了,还是吃自助吧,都已经付过钱了。”


  两人之间虽然还不怎么熟识,但好在时南性格外向,而宋林笙虽沉默一些但可能性格上跟时南很合拍,不管他回不回应时南的话,时南都觉得挺舒服的,不尴尬。


  两人吃过晚饭出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两人都没有开车,宋林笙拿出手机打车。


  宋林笙低头在手机上点着,然后偏头问时南:“你家地址。”


  时南说了个小区的名字后,突然想起了住处的问题。


  商量领证时的那次见面,两人谈过这个问题,时南有一套贷款买的房子,而宋林笙现在是租房住,所以时南觉得宋林笙搬到他那里去是比较合适的,还能少交一份房租。


  “你打算什么时候搬到我那里去?”时南问宋林笙。


  宋林笙手指顿了一下,才道:“我那边房子还未结算清楚,等处理好了,我提前告诉你。”


  “好。”时南想着这两天要回去收拾一下自己乱糟糟的狗窝,不能跌了面子。


  出租车来了,时南坐进去后对宋林笙摆了摆手,道了声再见。


  车子驶出去时,时南回头看了一眼,宋林笙还站在原地,身体还对着出租车走远的方向。


  时南笑了一下,虽然这段婚姻有些仓促,而且对方条件似乎不太好,工资不高,暂时也没有房子,但时南觉得自己条件也不怎么样,毕竟还背着三十年的房贷呢,两人以后节俭一些过日子,应该也不至于太拮据。


  缘分就是这样,一眼万年。


  *


  载着宋林笙的出租车停在了皇冠华府小区外,宋林笙降下车窗,保安弯腰看到是他,跟他打招呼:“宋先生回来了。”


  宋林笙淡漠地点了点头,保安将大门打开,出租车开了进去,将宋林笙送到了公寓楼下。


  皇冠华府是a市有名的小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一套房子几千万到几个亿不等。


  宋林笙回到自己位于顶楼的复式住宅,先去浴室洗了个澡。


  洗完澡出来后,宋林笙边擦头发边拿起那红色小本本翻开,里面时南歪着头笑,单纯又阳光,看到他的笑让人心情都好了很多。


  “时南。”宋林笙低低道,“结婚,快乐。”

第2章


  时南本来请了十天婚假,但狗公司太忙,竟然只给他批了三天假,所以领完证的第二天,时南就起了个大早爬起来去公司打卡上班。


  时南大学毕业应征进来是做后期工作的,后来,因为公司太小,刚刚发展缺少演员,时南长相又不错,所以便演一些公司的小视频,演完之后自己剪辑配乐,后来公司慢慢发展,成为了一家末流影视剧公司,有了几个自家旗下的十八线艺人。


  每次公司有剧要拍时,缺少个男七号男八号的,时南就上去顶一下。


  火不火,红不红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便是男七号男八号也比社畜赚的工资多。


  时南缺钱,他贷款买的那套房,首付付了一半,贷款还有七位数要还,所以他要拼命赚钱还房贷。


  好在这几年工作还不错,每个月还完房贷还能有存款,所以时南经济压力也轻了一些。


  时南一到公司,便被同部门的同事丁晨扯到了一边,然后神秘兮兮地跟他说:“咱们公司可能要被收购了。”


  “收购?”时南不可思议,他这才休假三天,公司就干不下去了?


  “原来我这么重要啊?”时南乐了,“公司离了我都不能转了。”


  丁晨无语:“要点儿脸吧。”


  “不好意思,脸太大,丢点不妨碍颜值。”


  “你确定这个消息是真的?”时南问丁晨。


  “八九不离十,这两天公司里都人心惶惶的。”丁晨说。


  时南也正了脸色,问道:“有没有说过会不会裁员?”时南对于这小破公司被收购一点儿都不意外,这公司能凭借几个十八线小演员存活到现在已经很莫名其妙了。


  他只担心自己会不会被裁员,毕竟他还有房贷没还清。


  “谁知道呢,反正就这两天,总公司那边就会派人过来接管了,到时候看情况吧,实在不行,只能另外再找工作了。”丁晨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凭咱俩的技术,到哪儿都有饭吃。”


  果然如丁晨所说,很快公司便召开了员工会议,将公司会被收购之事说了说,至于员工去留,新公司只说如果有真本事的是会被留下来的。


  “这冠冕堂皇的。”丁晨小声对时南说,“听着就像要赶人。”


  公司里人心惶惶,很多人都开始找下家。


  新公司天光影视在业界相当有名,旗下大多都是一二线的艺人,没成想这种大公司竟然会看上他们这种小公司。


  公司里的人自然是想留在这里发展的,毕竟之前去应聘连人家的门槛都够不上,现在就怕人家看不上他们这些小鱼小虾啊。


  “你真结婚了?”中午时南与丁晨一起吃饭时丁晨突然问他,“之前没听你说你有女朋友啊?”时南当初要休婚假时,丁晨就觉得相当不可思议,只是那天时南走得急,两人没来得及聊。


  “没说过吗?”时南逗他。


  “废话,当然没有,咱俩天天一起加班,你有没有女朋友我还不知道吗?”


  时南笑了一声:“不是女朋友,是男朋友。”


  丁晨恍恍惚惚的,这小破公司做后期的就他们两个人,公司里的什么视频剪辑都是他和时南一起做,加班什么的都是常事儿,以前俩人都是单身狗,都有房贷,互相安慰互相鼓励,现在倒好,怎么他就突然脱单了,还结婚了。


  不仅结婚了,结婚对象还是个男人。


  牛逼。


  时南随口敷衍着丁晨,然后给宋林笙发了条信息问他打算什么时间搬家。


  时南一个信息发过去,半天也没收到回信。


  时南倒也不急,从他认识宋林笙的那天起,宋林笙就有个毛病,信息回复的很慢。


  白天是打不通电话也收不到回信的,只有到了晚上才有时间回复。


  如时南所料,一直到了晚他下班回到家时,宋林笙才给他回复。


  宋林笙:你什么时间有空?


  时南盘腿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个勺挖着西瓜吃,一边给他拨了语音过去。


  宋林笙接的很快,接起来后先说了句:“白天比较忙,没给你回复信息,不好意思。”


  “没事儿。”时南浑不在意,说,“我六点下班,到家一般六点半,六点半以后都可以。”


  宋林笙:“好。”


  与宋林笙约定好时间后,时南以为这个通知至少也是提前一天,但没成想宋林笙理解的通知是提前二十分钟。


  两天后的下午六点半,时南就接到了宋林笙的信息,问他是否在家,他二十分钟之后搬家。


  时南当时刚到楼下,还未停好车,看到这条信息整个人都不好了。


  二十分钟后?


  接着又是一条信息。


  宋林笙:方便吗?


  。。。。。。


  时南咬牙打出两个字:方便。


  二十分钟后,宋林笙准时按响了时南家的门铃。


  时南开门很快,一上来就是一副笑眯眯的脸:“欢迎欢迎。”


  “……客气。”这么热情让宋林笙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劲。


  时南见他手里只拎着一只行李箱,特别殷勤地说:“楼下还有吗?我帮你搬啊?”


  “没有了。”宋林笙摇了摇头,“只有这一个。”


  “啊……哦,男人嘛,我懂,简单。”时南堵在门口这么长时间,再也没理由堵着人不让进了,无奈让开了地方,“请进。”


  宋林笙一走进去便皱了一下眉。


  沙发上到处都是衣服,茶几上是各种果核零食袋子饮料还有中午吃剩的泡面,玄关餐桌上到处摆满了东西。


  目光所及,一片混乱,而时南手里还拎着个垃圾袋,显然是在收拾房间。


  时南注意到宋林笙的视线,状似浑不在意地耸耸肩:“男人的房间嘛,正常。”


  说完这话,时南觉得自己耳朵都快烧起来了,真特么丢人丢到家了。


  宋林笙看了一眼时南,显然,这人平日里过的挺糙的。


  时南将宋林笙带到了次卧,推开房门后又是一阵沉默。


  次卧里摆满了时南的杂物,包括衣服鞋子平日里不盖的被褥都被他堆在了次卧。


  时南叹口气。


  他这个人平日里就是比较懒散,加上上班实在是忙,所以在明知道宋林笙要住过来的情况下还是一直拖着没收拾,他以为宋林笙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他,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宋林笙这个人竟然是个行动派,提前二十分钟,这种人出去怎么不被人打死啊。


  时南撸起袖子打算收拾便被宋林笙制止了。


  “我自己来吧。”宋林笙说。


  “自己来?……不太好吧。”时南犹豫着又将袖子撸了下来。


  宋林笙看他的动作,一默。


  还挺自觉的。


  时南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给自己找借口:“我这段时间上班太忙了……”其实我不是这么邋遢的。


  “理解。”宋林笙说。


  时南:“……那您受累。”


  宋林笙搬到时南家里的第一天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帮时南将乱糟糟的家收拾了一番,顺便将他厨房里泡了一个星期的碗给洗了,再顺便给他做了一顿饭。


  当时南看着整洁如新的家和桌上香喷喷的饭菜后,觉得自己这个婚结的可能赚了。


  *


  而接下来的同居生活让时南开始心虚。


  宋林笙包办了这个家里所有的活,洗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扔垃圾,换床单,还把时南阳台上濒临死亡的几颗多肉也给拯救了过来。


  而反观时南,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回家就是躺在沙发上当大爷,就这样,宋林笙竟然改回给他冲一杯蜂蜜柚子茶解腻。


  时南过了几天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后,终于找回了理智,再这样下去,宋林笙怕不是要跟他提离婚了。


  时南决定挽回一下自己的形象,于是在一次吃完饭后主动要求进厨房洗碗。


  时南拧开水龙头放了一水盆的水,挤了洗洁精进去搅了搅,水中迅速泛起无数泡沫。


  宋林笙见他坚持,便也没多说,转身打算出去,就听身后“砰”的一声。


  宋林笙回头就看到盘子磕在池檐上碎成两半然后掉落在一池水中,溅起的泡泡水湿了时南半身衣服。


  时南下意识往后蹦了一下,因为地上湿滑打了个趔趄。


  一只手在时南腰上托了一下,时南没被人这么碰过腰,下意识的躲了一下。


  宋林笙平静的收回手,时南稳住身形呐呐道:“……意外。”


  宋林笙视线在时南手上扫了一眼,然后似是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唉。”时南也叹了口气,他以前真的不这么废物的,基本生活技能他是有的,不然也不能活这么大了。


  宋林笙推了他肩膀一下:“出去吧。”


  “失误,失误。”时南眼睛四处找着,“你相信我,我其实很会洗碗的……”


  时南找到擀面杖拿起来往水盆里捅。


  “你干嘛?”宋林笙纳闷。


  “那盘子碎了掉进去了,这么多水又看不到万一割了手,先把水放了。”时南觉得自己相当聪明。


  宋林笙有一瞬的沉默,然后拿过他手里的擀面杖,对着门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出去。”


  “我……”时南还想为自己辩解。


  “出去。”宋林笙又说了一遍。


  明明很正常的语气,时南却觉得他在隐忍,于是妥协:“行行行,我出去,我出去。”


  自此以后,每次时南提出要进厨房时,宋林笙就会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来。


  时南总结了一下宋林笙,发现这个人哪哪儿都好,除了回复信息比较慢之外。


  每次他发信息过去,宋林笙都半天不回,等到他回复的时候,时南已经过了想要聊天的那个劲了。


  除了这一点小小的瑕疵以外,宋林笙简直完美。


  时南有时候会想,这么完美的宋林笙怎么就让自己给碰上了呢?


  可能他上辈子拯救了地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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